关于联合举办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(人社部函[2008]17号)
2008-5-28 9:54:56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、教育厅(教委)、总工会、工商联:

 

在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,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,对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今年,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,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就业再就业中的作用,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全国总工会、全国工商联研究,定于20085月在全国106个大中城市开展“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工作目标

 

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“两会”精神,通过建立民营企业和求职者供需平台,促进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,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工作,并更好地为下岗失业人员、进城务工劳动者和其它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优质服务,为民营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
 

二、活动方式

 

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全国总工会、全国工商联共同组织。主题是:“为民营企业招聘用人服务,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搭桥”。520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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