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劳动保障局将联合九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
为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的通知》精神,市劳动保障局将联合九部门,从2008年10月15日开始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。
专项行动的内容主要是对一些小煤窑、小矿山、小砖窑、小作坊等小企业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,检查用人单位有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,以及有无非法使用童工情况;还要检查有无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有无非法拘禁、强迫劳动情况等。
根据相关规定,一旦检查属实,非法使用童工单位将被处以每名童工每个月5000元的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