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须知
2010-6-21 14:40:17

1.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人事部办公厅、卫生部办公厅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,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执行,请考生自行网上查询。

2.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笔试准考证号顺序抽取考生体检号。考生填写体检表时只能填写体检号,不得填写本人姓名。

3. 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
  4.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,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,要求字迹清楚,无涂改,病史部分要如实、逐项填齐,不能遗漏。

  5.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
  6.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,体检当天早上不要饮水。

  7.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
  8.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。

  9.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

10.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,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11.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照《体检通知书》通知的时间到规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,预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12.体检费280元,由考生自理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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